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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械[2010]175号 2010年05月04日 发布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2010年1月22日至24日,所对设备有效期5年。品和
国食药监械[2010]175号 2010年05月04日 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项目规定,经审查,资格国家局组织专家组对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通知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
附件:认可的江苏检验检测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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