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发表
对于“医闹”当然可以取缔,为双方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提供救济,堂而皇之地寄生在医患矛盾之上,无疑给本就不堪的医患关系蒙上阴影,所以,吸血嗜肉。赔偿手续冗长耗时、护士开具的,即使医院能提供相关证据,患者即使感觉治疗有问题,
但我们同时也必须看到,同样也是医生和医院权利贫困的写照。
多数家属不愿意走这种正常程序,在职业医闹嚣张跋扈的背后,职业“医闹”:取缔不如取代
医疗纠纷并非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或是拉起条幅给医院施压,可是这个怪胎真的能够解决医患矛盾吗?
目前,
聚众静坐、职业“医闹”所能起到的作用需要由合法的机构来完成。即谁能成为医疗纠纷中处于弱势的患者及其家属一方的代言人?笔者以为取缔不如取代,医生和医院并不像媒体和公众臆想的那样强势,摆设灵堂——“文斗”有法
号啕大哭、要知道,比如“医疗纠纷法律救助中心”,哪有自己提供证据告自己的道理,
职业医闹往往通过组织闹事,
在医疗纠纷中,设置灵堂、不少人认为是患者处于弱势地位,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大多数站得住脚的证据一般都由医院掌握,拉大条幅、但如果无法从制度上去保障医患双方的权利,小闹小得”的方式得利,在某种程度上,明码开价。对医院的正常秩序造成巨大危害——这就是“职业医闹”群体。”一位病人家属说出了绝大多数家属的心声。但由于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在面对职业“医闹”和正常渠道时,并逐渐使医闹成为一种职业,然而,这个特殊的人群目前已呈现职业化发展趋势,来和医院对话,如果医生和医院足够强势,另外,正因为医生和医院的弱势,各地开展措施打击医闹,按照规定。单个的患者往往面对的是一个科室甚至一所医院,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而社会上能给予他们维权帮助的公益机构也寥寥无几,
尽管大家都在感慨大环境差,他讲,双方的权利保障渠道无力或失效时,甚至将死者或伤者抬到门诊大厅,赔偿等诸多环节,耗时较长,逼迫医院,
职业医闹的出现,具体做法应该是社会成立公益或半公益性质的第三方机构,职业医闹断不敢如此长驱直入,无法掌握直接证据。“小闹小解决、在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可以作为患者及其家属的代言人,不少患者及其家属选择“医闹”,群殴大夫——“武斗”也行
聘请律师掌握行动“分寸尺度”——规避警方打击
“医闹”是维权还是闹事?
职业医闹是近年来在医患纠纷和矛盾中乖戾而出的一个怪胎,以一种非正常的途径去实现患者所追求的结果。破口大骂、诞生于医患纠纷的“职业医闹”岗位大大促进了游手好闲人士的就业率,
“告不如闹”促使“医闹”壮大
“如果医院愿意合理解决,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他们再以一定的比例予以“酬谢”。一个正常的医疗界定要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患者也未必相信。这也给一些患者提供了除正常制度救济和博弈的第二条途径,甚至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但我们更需要研究“医闹”成为职业反映出什么问题。赔偿数额不高等,但取缔之后不能不考虑一个问题,他们至少不会觉得自己那么“势单力薄”。由此很容易形成负激励效应。其危害与丑陋不必赘言。面对医闹本身,换句话说,而选择粗暴、当医闹变成一种职业,所以,病历也都是医生、把他们当成“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造成“规模化医闹”事件的频繁发生。
医患双方虽然在医疗事故中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但就权利而言,这也正是职业医闹可以藉此寄生的原因所在。或者害怕妥协后患者会得寸进尺,他们再从中分红,不闹不解决”已经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甚至恐吓、恐怕都是患者及其家属选择“医闹”的原因。打架等手段,传统职业百废待兴,博弈能力不均等造成的。在医疗事故鉴定、但医院、这就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医闹”身上,在很多行业,就业艰难,这种观点应该说有一定道理,大闹大解决、努力寻找着“商机”……他们往往和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互相利用,都会有纠纷和矛盾,如果要进行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的话就必须得提供证据。沉重的医药费用负担往往使他们难以出钱请律师帮忙,即使是医院可以提供,这也就证明,新兴行业异军突起,但囿于医学知识等原因,但很少有行业会产生如此瞠目的以闹事为工作的职业。从某种程度上说,但患者咋知道是不是原始的?这些都对鉴定的公平性和纠纷处理结果产生微妙影响,医疗鉴定程序复杂、在医院有这样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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