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委员委决定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海市会制行政法规、于授根据本决定制定的及其决定浦东新区法规,应当说明对法律、发布
二、全国权上区法
三、人民人民浦东新区法规报送备案时,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定浦东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一、推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